2006年7月8日

心言意骂:重庆人,你们都是潜在犯罪者

重庆出台新规定:在自己家里上网也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重庆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要求国际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备案,其中包括通过拨号或专线等方式上网的个人用户。专家介绍,这里的国际联网是指单位或个人将自己的电脑接入因特网,也就是平常所说的上网。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昨日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拒不执行者,轻则将被警方警告,重则将被停机半年。

可怜的重庆人,你们都是政府认定的潜在犯罪者。每当发生犯罪行为,你们的接入网络的电脑资料和个人信息就会被国家暴力机构一一审查,直到你能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你是清白的,那你才是清白的。“人之初,性本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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