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终究是栽了。胡锦涛反腐败的决心很鲜明,只是有些遗憾,陈良宇终究只是栽在“违反党纪”上。
新华社的报道,陈良宇同志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同志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通篇未提 “法律”二字。
非法挪用资金,参与非法竞争,谋取非法利益,原本应该在法律体系内解决的问题,又一次被共产党“坚决的”揽入怀中。中国的司法体系或许不一定经得起考验,取证的困难,官员的腐败和法律的漏洞,或许会让大鱼逃走,但是老鹰的展翅高飞却是来自于最初自由下落的那一刹那。社会没有民主的选举,国家没有公正的法律,公民没有充分的监督权,所以大大小小的“陈良宇”们才可以在公民的眼皮底下腐败,所以共产党的反腐败斗争是才会是“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
政治家所能成就的最伟大的政绩,就是为公民坚持一个民主公正有充分监督权的社会制度。在这一点上,无论是毛泽东邓小平,还是现如今的胡锦涛,都不如孙中山对民主的坚持来得伟大。
PS,Google Trends上搜索“陈良宇”的曲线,响应很明显啊,贴图为证。:-)
2006年9月25日
心言意骂:陈良宇栽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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