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挪用科研专用基金2411.05万元。
2000至2003年,北京理工大学挪用科研专用基金累计2411.05万元用于支付院(系)、部分职工应负担的单位、个人合作购房款。
北京理工大学3000万元委托贷款资金存在损失风险。
2004年,北京理工大学以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将3000万元借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新合作方,供其支付原合作方的股权和债权转让价款,在委托合同到期后直至2006年1月仍未能收回委贷资金。
详情请见
2006年9月12日
心言意骂:少报总比不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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